鞍钢和本钢重组面临着复杂的所有制归属以及由此而来的权责关系。“鞍钢属于央企,本钢属于辽宁省国企,其重组既跨区域又跨所有者,双方利益纠缠不断,又互相推诿义务,加上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,不断扯皮之后也只是成立了一个松散的鞍本集团。”
胡迟认为,不锈钢复合管栏杆在央企层面的重组可操作性更强一些,因为他们统一归国资委监管,属于同一所有者框架内的重组,而跨地区、跨所有者的兼并重组仍有很长路要走。
李全功则表示,不同区域和所有者之间的藩篱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必须打破,否则60%的行业集中度目标是很难实现的。“鞍本重组是个缩影,如果说它的问题解决不了,其他企业的重组问题也都无法解决。”